
前几天在网上看到有邻居不让建房,主家就把宅基地挖成了鱼塘的事情,对此,大家看法不一,有人觉得自家宅基地想怎么弄就怎么弄,也有人觉得这是在给自己挖坑。
什么时候,农民建房都必须要邻居点头了?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,不仅会影响当代农民建房,更是会影响到子女之间的关系,以及未来的拆迁和居住利益。因此农民要学会怎么去解决。
邻居不让建房,就把宅基地挖成鱼塘,这种做法可取吗?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82条和288条规定,侵害财产造成损失的,按被侵权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赔偿;邻居需对自身行为导致的损害负责。可见,挖鱼塘这种做法并不合法。

因为挖了鱼塘之后,若邻居宅基地出现沉降等问题,责任人还要给予赔偿。即便当下邻居宅基地没有出现问题,难保以后,那么养鱼养虾的获利资金,也大概率会判赔给邻居。
邻居签字,对于农民建房真的是万能的?
我们要明确,邻居签字限制的,只是宅基地地界和邻居的采光权、通风权、通行权和排水权。
所以说,邻居的权利范围有限,并不是邻居的一个签字,就能剥夺农民合法建房权。换句话说,建房权要高于相邻权,只要是合法建房,邻居签不签字都没事。
邻居已经签字,之后反悔了怎么办?
一般情况下,对于农民建房,邻居签署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和法律效力,不能轻易反悔,更不能以此为理由,来限制农民合法建设。

不过,有两种情况邻居可以撤销签字,一种情况是跟邻居协商好盖2层,结果建房者私加第3层。另一种情况是,审批规定的是盖2层,结果建房者私自加盖第3层的情况。
“不签字、不让建”完结了?
浙江绍兴柯桥区已经发布通知,表示允许独立危旧房屋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,可以在不经四邻同意的情况下翻建房屋。
可以见得,以上这种情况,“不签字、不让建”完结了。不过,农民要知道,D级危房的判定标准,是地基基本失稳、局部或整体坍塌下沉、墙体明显开裂松动、楼屋盖板显著开裂等。

除此以外,建房安全管理政策规定,要对农村房屋建设推行四级联动,加网格化巡查,以及“四到场”。四级联动说的是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,需要派专业人员巡查。
而“四到场”,要求的是,在申请、审查、批准、丈量、施工、巡查和竣工验收时,必须由主管部门人员到场。这一点能够保障农民遇到问题或纠纷时,及时能够找到人解决。
关于农民建房与邻居签字的一些实用性建议
建房本就不容易,所以尽量和邻居提前协商,并遵守承诺,不要私自扩建、增建,这样长久下去,不仅自己会得利,彼此的子女相处起来也会更和谐。另一个是,如果出现纠纷,农民想申请专业机构人员介入,就可以直接去乡镇土地管理部门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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